交管部門春運大力整治網約車亂象,“一證兩用”被明確禁止
大河汽車 |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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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耿子騰
1月14日,2025年的春運正式拉開大幕。據官方預計,2025年春運期間,跨區域人員流動量將達到90億人次。從2025年全國春運電視電話會議透出的數據顯示,今年春運各項數據預測都創歷史新高,從高速承壓,到鐵路搶票,再到返途的曲折,均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
近些年網約車、順風車等由于可以提供個性化、定制化和相對成本低廉的出行選擇,也成為了社會公共交通中的重要一環。在春運期間網約車激勵機制更靈活、車輛服務更多元,有助于為春運等出行高峰提供更強的運力補充,并更好滿足乘客的個性化出行需求。
網約車司機老李向記者坦言:每年的春運就像是一場“大考”,而今年由于過年時間早,所以春運比往年來得更早,時間長達40天。快速、方便、便宜,現在很多返鄉的乘客都會選擇網約車,高鐵站、機場周邊的訂單一直不斷,并且隨著合規率的提升,訂單量明顯有所增加。
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系統發布2024年10月份網約車行業運行基本情況,全國共有362家網約車平臺公司取得網約車平臺經營許可,環比增加2家;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748.3萬本、車輛運輸證320.6萬本,環比分別增長1.4%、2.1%。在訂單量前10名的平臺中,按訂單合規率(指駕駛員和車輛均獲得許可的訂單量占比)從高到低的分別是旅程約車、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時用車、風韻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陽光出行、滴滴出行、花小豬出行。本月訂單合規率增長前3名的依次是陽光出行、如祺出行、風韻出行;增長最后3名的依次是花小豬出行(0.2%)、曹操出行(0.1%)、滴滴出行(0.1%)。
而到了每年春運開始,各地交通主管部門都會加大打擊非法營運的力度,目的就是為了排除行業安全隱患,打擊違規經營亂象。
1月9日,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呈貢區政府高鐵南站綜管辦組織昆鐵公安處南站派出所、昆鐵公安處交警支隊和呈貢公安分局白龍潭派出所等部門,在昆明南站周邊開展2025年春運打擊非法營運亂象綜合整治行動。
1月10日上午,合肥市交通執法支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隊三家執法部門開展非法客運聯合專項整治行動。
1月10日下午,貴陽水城區道聯辦組織區交通運輸局、區應急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全區網約車企業及網約車駕駛員開展春運前集中警示教育約談,要求嚴格落實平臺、車輛、和駕駛員“三項許可”,做到平臺持證經營,車輛持證載客、司機持證上崗。
1月14日零點,衡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衡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重點查處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及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在執法過程中,發現縣區一級的行政轄區內有大量的非法網約車平臺經營運行的情況,存在網約車企業沒有經過行政審批、招募大量的非私人小汽車從事營運,以及招募沒有網約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網約車,在“經營機構、車輛運營、人員上崗”三個方面都存在著違法違規的問題,導致市場秩序比較混亂。同時,這些非法網約車平臺在本地沒有相應的經營服務機構,就意味著沒有線下服務能力,群眾投訴無門的情況經常發生,交通運輸部門處理群眾投訴也是相當困難,非法網約車平臺的經營企業遠在他鄉無法進行有效的、快速的地方監管,造成了極大的被動局面。
新浪旗下消費者服務平臺“黑貓投訴”顯示,共有71203條涉及“花小豬”司機服務態度惡劣、無雙證運營、平臺審核資料不全面等投訴,在長白山、赤峰、婁底、駐馬店、南昌市等多地沒有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在無運營資質的情況下違規營運,多次發生違規招募司機、違規向不合規車輛派單、駕駛員索要高價、繞路、爽約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了當地道路運輸市場的正常營運秩序,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權益,擠壓了正規營運手續車輛發展空間。據悉,花小豬打車總經理孫樞在2020年11月份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花小豬是滴滴旗下的出行產品,在滴滴擁有的資質下運營。
根據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
為了解決現有網約車經營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網約車和駕駛員的監管能力,進一步規范平臺經營機構、網約車輛和駕駛員的經營,遏制非法網約車運營的現象,保證人民群眾的安全出行和合法權益,臨清市人民政府早在2024年12月24日就印發了《臨清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也成為全國首個明確規定“禁止利用獲得經營資格的平臺名稱運行兩個以上不同品牌名稱對外經營”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暫行管理辦法》。
對此,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專家、聊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專家趙紫星表示:一個許可證運營多個平臺造成的影響要從三個方面來看。一是對網約車平臺經營機構而言,行政許可是對網約車經營機構從事平臺經營的合法性認定,對行政許可提交的一系列材料中的“網約車平臺(app)”來講是具有唯一性的。如果使用一個許可證運營多個平臺,就違背了設定行政許可的初衷,這樣會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導致網約車經營機構處于不公平經營狀態之中;二是對人民群眾而言,平臺品牌的優劣是群眾在服務中感受賦予的,這也是對網約車經營機構的口碑,如果網約車經營機構的一個平臺品牌搞砸了而用另一個平臺品牌再讓去群眾使用,一定程度上迷惑、擾亂群眾;三是對交通運輸等部門監管而言,行政許可是嚴謹的,需要經常性的根據行政許可對網約車經營機構的平臺運營進行監督檢查。如果存在一本許可證運營多個平臺的情況,那么就等于推翻了行政許可的有關內容,許可以前提交的一系列材料也將沒有存在的價值。因此,按照行政許可法定原則,交通運輸等監管部門對“一個許可證運營多個平臺”也會“依法處罰”。
辦法的出臺后如何加強對平臺服務能力的監管是關鍵,趙紫星也坦言,目前縣級交通運輸部門沒有對網約車平臺信息的調取權限,臨清市主要采取了加強網約車監管的方式,來提高網約車平臺的線上服務能力的監管。比如,通過要求網約車安裝符合規定要求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內置監控(帶同步音頻及儲存功能)、應急報警裝置,以“應急報警裝置”提高駕駛員的安全保障,以“內置監控”提升運營過程的服務能力。同時要求網約車衛星定位裝置必須與臨清市數字交通監控中心聯網、與網約車經營機構聯通。通過本地網約車經營機構的聯通監控加強對本地網約車的管理,進一步提高服務能力;通過臨清市數字交通監控中心24小時聯網監控,提供應急報警服務,溯源群眾投訴場景,實現線上運營全過程的精準管控,大幅度提高乘客的乘坐體驗質量。
最終通過一些列的管理辦法和加強運營監管,提升市場準入門檻,對網約車經營機構、車輛及駕駛員設定的嚴格條件,嚴厲打擊“黑平臺” “黑車”“無證司機”等違法行為,推動行業洗牌與品質升級,打造良好的網約車市場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全方位提升乘客春運出行體驗。